FAQ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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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Qs
我们有一些关于洛杉矶最低工资的最常见问题的答案。
誠實敬業,公正薪資
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,加州的最低時薪是美金 10 元。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,洛杉磯郡未建制區域的最低薪資將依下列時間表調 升:
雇用員工人數 26 名或更多的雇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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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效日期 |
最低薪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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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 年 7 月 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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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金 10.5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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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 年 7 月 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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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金 12.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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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 年 7 月 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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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金 13.25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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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 年 7 月 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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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金 14.25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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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 年 7 月 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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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金 15.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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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用員工人數 25 名或更少的雇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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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效日期 |
最低薪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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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 年 7 月 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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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金 10.5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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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 年 7 月 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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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金 12.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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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 年 7 月 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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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金 13.25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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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 年 7 月 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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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金 14.25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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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 年 7 月 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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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金 15.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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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建制區域不受當地市政府管轄。當地市政府可以制訂最低薪資未建制 城市的。郡議會可以制訂未建制區域的最低薪資。請造訪郡書記處網 站,查看您在哪個未建制區域工作:访问注册商记录器网站
否。洛杉磯郡內共有 88 個未建制區。許多市鎮都在考慮調升最低薪 資,有些已經實施,包括洛杉磯市。
兩者為不同法律,不過洛杉磯郡未建制區域與建制的洛杉磯郡市的遵 守相同的薪資時間表和薪資率。
若您在郡內未建制區域中一個星期內工作至少2個小時,您便有資格 就未建制區內每個工時領取郡立的最低薪資。 這項條例適用於全職 及兼職工人,即使其並不住在洛杉磯郡未建制區內。
最低薪資是依工作地點決定,而不是依據雇主總公司地點決定。 在未建制城市工作的僱員薪資適用該市鎮規定的最低薪資。若該市鎮 沒有制訂當地最低薪資,則適用加州州立最低薪資。自2016年 1月1日起,州立最低時薪為美金10元。
是。 所有僱員,包括兼職僱員、試用期和訓練期的員工,即每周於 洛杉磯郡未建制區內工作至少2個小時的僱員,都適用最新的最低薪 資條例。
否。
是,只有少數例外。 公務人員僱員不適用本法,且任何自州立最低 薪資法規免除的任何僱員或雇主也免除此郡立最低薪資。 然而非營 利組織雇主必須遵守上述條例。
是。 州立法令規定您必須在員工第一天上班前告知其薪資率、資薪 發放時間和發放方法;以及薪資結算期間 (例如,每週一次、每二 週一次)。 公司若有任何變更 (地址、負責人或公司名稱)及/或薪資率,雇主 也必須在前述變更後七個日曆天內通知僱員。
是。 僱員有權在未獲適當薪資時要求賠償及積欠薪資。
如有任何相關問題,雇主和僱員都能撥打電話 (800) 593-8222 來 聯絡 Department of Consumer and Business Affairs,或在下列網站提 交問題:访问DCBA网站